铁流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36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与确认,该36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筹划和决策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严格限定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