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26证券简称:铁流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8,993.23万元 | 是 | 否 |
| 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2,00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37,196.06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1.6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铁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孙公司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四方”)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鉴于该授信期限已到期,为继续满足运通四方经营发展需求,2026年8月,公司与宁波银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运通四方与宁波银行签订的一系列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2025年6月,公司与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银行向全资子公司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格”)提供的贷款、贴现、承兑等各项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鉴于该授信期限已到期,为继续满足盖格经营发展需求,2026年8月,公司与宁波银行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盖格与宁波银行签订的一系列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担保预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铁流股份持有100%股权 | 91440101MA5CJ83NXA |
| 法人 | 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铁流股份持有100%股权 | 91330110MA2J004N17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资产总额 | 28,130.05 | 30,264.70 |
| 负债总额 | 25,458.78 | 27,646.80 | |
| 资产净额 | 2,671.27 | 2,617.90 |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11,958.42 | 55,514.53 | |
| 净利润 | 47.56 | 314.56 | |
| 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 | 资产总额 | 12,398.35 | 15,011.61 |
| 负债总额 | 14,366.56 | 16,710.96 | |
| 资产净额 | -1,968.22 | -1,699.35 | |
| 营业收入 | 598.63 | 1,239.14 | |
| 净利润 | -270.05 | -1,920.7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保证人: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广东省运通四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保证人: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盖格新能源(杭州)有限公司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能对前述子公司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196.06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担保情况。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1.6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