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中科软(603927)公司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

公司代码:603927 公司简称:中科软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机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各项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实施及2023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良好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何召滨、李馨、祝中山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