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前)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前)
作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因个 人职业发展原因,本人已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于2025年5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何前,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 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浙 江分所合伙人及负责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合伙人及 负责人,2011 年10 月至2017 年10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岳佑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10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5 月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 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兼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的意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见下表:
是否连续两
缺席
亲自出
以现场
以通讯
本年应参
出席股
委托出
席次数
方式参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方式出
东会次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
数
2 2 0 2 0 0 否 1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兼任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参加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专门委员会根据 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技能, 对相关议案进行专业判断,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审前沟通会议, 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 项进行了沟通。2025年4月,本人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事中环节进行沟通,听 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重点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业 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向现场参会股东 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等时间对公司进行 考察,以及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市场环境、公司治理 等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市场行情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 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本人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 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九)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重点 关注以下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本人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本人对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 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 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并兼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 着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仔细阅读了公司准备的有关资料,在公司经 营决策、财务管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何前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