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5月18日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5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0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
议案六: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3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5议案九: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26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8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
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31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32
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3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4
议案十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5
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6
议案十八:关于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 37
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8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3:00之前到达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
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13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萧山区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9936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慧儿女士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六:《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八: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六:《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八:《关于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监高予以答复;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 蒋慧儿各位股东:
2022年度,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审议各项议题,科学决策重大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地缘政治冲突升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我国政府及时出台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部署稳住经济大盘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但国内经济企稳向上基础尚需
巩固,低迷的宏观经济让各行各业信心不足,特别是消费领域,2022年全国居
民人均消费支出在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实际下降0.2%,下游新型显示行业发展全年大幅承压。
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变化,坚持“以品质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全体员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有效保障产业链需求和稳定供应,实现公司良性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59.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26%。公司2022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供应链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7万吨新型显示材料电子化学品扩产项目(二期)”——1.6万吨超高纯TMAH显影液项目建设按计划启动并积极推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投入试运行。
公司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建设稳步推进,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进入基建、装修、设备购置收尾和装置安装调试阶段,预计2023年中期具备清洗、试车条件后,该项目设施将逐步投用并形成量产。
(二)打造数字化工厂,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现企业绿色低碳发展:1、推进生产装置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运行水平,其中,公司“WMS系统及全自动灌装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入选杭州市2022年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名单;2、实施在线智能检测系统,自动监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控制参数,减少产品损耗,提高装置运行效能;3、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优化工艺流程,年节约蒸汽约5000t,节能降本效果明显。公司通过持续推进数字化升级转型,不断加强成本管控、强化自动化生产,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持续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优化产品结构,坚持技术创新
公司在夯实核心产品市场的同时,坚持产品技术创新,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变化,研发推广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其中:光刻胶用剥离液产品在国内数家品牌龙头工厂测试和验证,报告期内成功获得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量供实绩;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已在重庆京东方、合肥维信诺和天马微电子三家龙头客户实现量供;半导体用显影液和稀释液成功导入成都奕斯伟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形成量供业绩。
公司紧扣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承接并积极推进国家工信部集成电路制造产线关键材料和产业化项目、浙江省2022年度 “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先进半导体材料中光刻胶配套高纯显影液的技术研发”等多个科技创新项目,同时以企业为主体,高等学府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形式,集中优质资源,推进杭州创新联合体项目,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2年1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 | 2022年4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7、《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8、《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9、《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10、《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12、《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5、《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4 | 2022年8月1号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
5 | 2022年8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 | 2022 年10月2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规划、财务审计、人才选用等重大事务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充分发挥了专业技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2年5月18日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5、《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6、《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7、《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 |||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12、《关于补充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规范、有效的信息披露基础上,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平台提出的问题、接受日常电话问询等方式,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互动桥梁,向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传递公司价值。
三、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是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一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守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持续加快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核心竞争力。
(一)增强研发创新引领作用,支撑企业发展
公司作为湿电子材料国产化标杆企业,将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持续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支撑企业发展。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注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优秀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技术力量,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快高端电子湿化学品产业化应用推广,促进研发创新成果转化。
(二)加快推进产品结构优化,配套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将紧跟客户需求和市场发展变化,提升主营业务产品产能和产品品质,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不断强化客户粘性,在保持核心产品优势的同时,通过不断加大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公司也致力于不断挖掘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机会,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延伸产业链,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生产制造与数字化相融合,提升智能化水平
公司2023年将继续重视生产制造与数字化相融合,着力提升公司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水平,通过推进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升级、提升智能化控制水平、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优化流程控制,降本增效。同时,公司将研究制定中长期的数字化改造方案,逐步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四)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增强公司软实力
2023年,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优化人才选拔及培养机制、完善薪酬绩效体系等方式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持续为未来业务布局储备中坚力量,激发员工更多的动力和潜力,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系统培养结合工作实践,培养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同时搭建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平台,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和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五)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意识,严格遵守合法经营底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建立和投资者良好的沟通机制,传递公司价值。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二: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度,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2年4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补充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共计12项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3、2022年5月1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4、2022年8月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5、2022年8月22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6、2022年10月2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重大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贯彻国家相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并能够依法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同时也将通过加强对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积极开展工作交流等方式,增强业务技能,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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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三: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332A014181号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4,759.94 | 77,961.89 | 8.72% |
营业利润 | 18,570.70 | 16,144.81 | 15.03% |
利润总额 | 18,593.71 | 16,148.20 | 15.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339.42 | 14,054.32 | 1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645.89 | 12,665.52 | 15.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70 | 11,230.06 | 75.21% |
资产总额 | 155,335.16 | 139,577.31 | 11.29% |
负债总额 | 21,207.35 | 17,667.24 | 2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4,026.55 | 121,810.07 | 10.03% |
注:以上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二、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末 | 2021年末 | 同比 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15,105.31 | 10.82% | 不适用 |
1、资产状况及变动分析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30%且变动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期末不存在尚未到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2)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8.00%,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6.20%,主要系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其它流动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57.33%,主要系本期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系处置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3.97%,主要系根据四川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61.00%,主要系递延收益和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2、负债状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 412.04 | 0.27% | 245.26 | 0.18% | 68.00% |
预付款项 | 443.65 | 0.29% | 144.89 | 0.10% | 206.20% |
其他流动资产 | 1,283.23 | 0.83% | 359.12 | 0.26% | 257.33%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947.96 | 0.68% | 不适用 |
在建工程 | 24,056.21 | 15.49% | 8,183.22 | 5.86% | 193.9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8.75 | 0.51% | 496.14 | 0.36% | 61.00%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8.50 | 0.25% | 216.46 | 0.16% | 79.48% |
递延收益 | 1,605.69 | 1.03% | 676.32 | 0.48% | 137.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22.91 | 0.21% | 15.80 | 0.01% | 1944.19% |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30%且变动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其他流动负债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79.48%,主要系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2)递延收益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37.41%,主要系确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944.19%,主要系系一次性全额扣除固定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3、股东权益状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同比变动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股本 | 19,955.84 | 12.85% | 14,254.17 | 10.21% | 40.00% |
盈余公积 | 6,726.01 | 4.33% | 4,970.38 | 3.56% | 35.32% |
未分配利润 | 42,322.21 | 27.25% | 32,014.67 | 22.94% | 32.20% |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30%且变动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报告期末变动较大的股东权益项目说明如下:
(1)股本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40.00%,主要系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盈余公积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长35.32%,主要系本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3)未分配利润在本报告期期末余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2.20%,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4、利润情况及变动分析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59.94万元,同比增长8.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339.4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64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研发费用 | 3,873.65 | 2,822.36 | 37.25% |
财务费用 | -1,665.85 | -907.57 | 83.55% |
投资收益 | 1,182.10 | -35.62 | -3419.0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5.31 | 105.31 | -2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9.77 | -195.71 | -125.43% |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30%且变动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收入、成本及费用项目说明如下: |
(1)研发费用在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长37.25%,主要系公司本年度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所致。 |
(2)财务费用在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增长83.55%,主要系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3)投资收益在本报告期较去年有较大变动,主要系公司本年度转让持有的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及理财收益所致。 |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本报告期较去年有较大变动,主要系2022年度募集资金理财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在本报告期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系本年度末应收账款计提的相应信用减值损失变动所致。 |
5、现金流量情况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675.70 | 11,230.06 | 75.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87 | -22,137.56 | -103.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2.55 | -3,023.02 | 43.9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08.22 | -14,054.99 | -215.32% |
注:公司对“变动较大”的界定是增减比例大于30%且变动金额超过10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期末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期末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报告期期末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系本期发放的现金红利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在本报告期内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变动,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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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四: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公司根据以往年度的经营状况,考虑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资产状况、经营能力以及成本费用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以经审计的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编制 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报范围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 2023年度预算的合并范围。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一)预算编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实质重于形式和重要性原则;
(二)现行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无重大变更;
(三)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四)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五)公司目前的主要原材料及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各项业务合同顺利达成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经营政策不需做出重大调整;
(六)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及外币汇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七)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32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8.5亿元,公司业绩同比持续增长。
五、公司将通过以下途径来努力实现2023年的预算目标
(一)夯实市场基础,优化产品结构,坚持技术创新,助力公司发展。公司紧扣国家对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充分了解和掌握市场需求,聚焦“卡脖子”和进口替代,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和行业结构,加速新产品的市场转化,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稳定生产,完善生产质量管控体系,合理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
料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降本增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管控、预算执行、资金运行等方面的的预警反馈机制,完善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现场管理,年内完成子公司四川格林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电子材料项目(一期)建设并顺利投产,为提高市场占有率提供产品保障。
(五)完善人才梯队培养和晋升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形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体系,为公司战略目标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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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五: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要求,制作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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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六: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确认,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94,169.64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62,034,010.0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9,558,3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889,5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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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是一家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1981年,拥有包括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资产评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批准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多项执业资格。该所工作认真、负责,作出的审计报告公正、属实,能对委托人和广大股东负责。根据对致同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的判断,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继续聘任致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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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332A009739号《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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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九: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单独领取董事、监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有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与级别、依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薪酬(含税) |
蒋慧儿 | 董事长 | 0 |
黄招有 | 董事 | 0 |
方伟华 | 董事、总经理 | 116.65 |
尹云舰 | 董事、副总经理 | 86.57 |
任姝敏(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0 |
蔡江瑞 | 监事会主席 | 0 |
杨乐意 | 监事 | 0 |
施珂 | 职工代表监事、人事行政管理 | 34.67 |
蒋哲男 | 财务总监 | 50.45 |
徐华(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0 |
章琪 | 董事会秘书 | 30.06 |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以下方案实施: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津贴(含税) |
梁晓 | 独立董事 | 8 |
江乾坤 | 独立董事 | 8 |
刘树浙 | 独立董事 | 8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
2023年度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捌万元(含税)。
2、监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领取相应报酬。
三、其他规定
1、以上薪酬方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并考虑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制定,公司将视当年经营业绩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金额,其具体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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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就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提出议案如下:
一、释义
公司全称 | 简 称 |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格林达公司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电化集团 |
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临江热电 |
浙江中聚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中聚智慧 |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蒸汽采购 | 临江热电 | 2500 | 1795.6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污水处理、设备使用费、循环水等配套供应以及后勤服务 | 电化集团 | 850 | 711.16 |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临江热电、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420万元(不含税),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蒸汽采购 | 临江热电 | 25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污水处理、设备使用费、循环水等配套供应、设备维护保养以及后勤服务 | 电化集团 | 8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数字化智能配套服务 | 中聚智慧 | 120 |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向临江热电采购蒸汽和向电化集团采购生产配套服务及后勤服务和向中聚智慧采购数字化智能配套服务等,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基础确定交易金额,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临江热电和电化集团和中聚智慧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方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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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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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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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三: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以及《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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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四: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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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五: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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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六: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履行监督的职责,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监督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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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七: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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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议案十八:
关于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规范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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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
附: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将于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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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