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9与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蒋慧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格林达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王漪(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战略决策委员会:蒋慧儿(召集人)、方伟华、王漪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叶宏伟(召集人)、蒋慧儿、吴晖
审计委员会:吴晖(召集人)、蒋慧儿、叶宏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方伟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方伟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琪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尹云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蒋哲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