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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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 6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按照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4年2月8日下午14:00之前到达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现场会议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按照会议通知的登记时间先进行登记。股东及股东代表在会前及会议现场要求发言的,应到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签到处”登记,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发言或质询的问题。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及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每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
除涉及公司商业机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
公司商业机密以及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公司有权拒绝回答。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五、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六、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七、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九、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会议现场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者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8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临江工业园区红十五路 9936 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慧儿女士
四、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监高予以答复;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七)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各位股东: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募投项目“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四川募投项目”或“一期项目”)内容由“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整为“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0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45.39万股,每股发行价21.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20.44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89.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331.44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169.81万元,实收股款人民币52,25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332ZC0028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1 | 四川格林达100kt/a电子材料项目(一期) | 36,331.44 | 36,331.44 |
2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595.15 | 4,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合计 | 52,926.59 | 50,331.44 |
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更原因
(1)拟变更的部分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四川募投项目系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位于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原成眉石化园区),该募投项目投资总额36,331.44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6,331.44万元,内容包括: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含氟类缓冲氧化蚀刻液(BOE 蚀刻液)。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四川募投项目于2023年8月投入试生产,目前项目包含的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蚀刻液已具备试生产验收条件,0.5万吨铝蚀刻液尚未具备试生产验收条件,需要进行调整后重新履行试生产流程后方能进行验收,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整体验收进度和完工时间,为加快推进项目验收投产,公司拟将5.5万吨项目先行提交申请验收。根据相关规定和安监部门要求,在项目建设和验收内容保持一致性的原则下,具备验收条件部分可进行验收评价,公司需将一期项目内容由“4万吨TMAH显影液、0.5万吨铝蚀刻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调整为“4万吨TMAH显影液和1.5万吨BOE 蚀刻液”。项目内容调整后,0.5万吨铝蚀刻液暂不再属于一期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需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0.5万吨铝蚀刻液项目调整至四川募投项目内容之外。
四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36,331.44万元,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36,331.44万元,其中,0.5万吨铝蚀刻液装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75.23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比例1.58%,本次变更后,四川募投项目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575.23万元,调减资金待四川募投项目结项后确定用途。
三、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四川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
决定。本次变更不会改变项目建设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使用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