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1 证券简称:格林达 公告编号:2024-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了《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57),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电化集团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 首次增持情况:电化集团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461,2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增持金额为8,659,604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
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电化集团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电化集团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84,055,846股,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12%。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增持金额:拟增持A股股份的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五)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2个月。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资金安排:电化集团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电化集团于2024年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公司461,200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3%,增持金额为8,659,604元(不含税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首次增持完成后),电化集团持有公司84,517,046股A股股份,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2.35%。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电化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包括:
(一)专注主营业务,强化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迎接机遇。公司将在夯实核心产品市场的同时,配合国家产业链基础本土化的推进,抓住客户端产线技术提升调整时机,进一步开拓扩大新产品市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强化经营韧性,持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构建高效沟通机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邮件、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投资者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