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通过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江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