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慧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婷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