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睿能科技(603933)公司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因个人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蓝李春先生、王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9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78,625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2,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6,625股。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20元/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公司章程》(2022年8月)进行修改,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508,200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229,575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0,508,2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0,229,575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2023年7月)。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23年7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7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能国际”)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贝能国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相关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承担。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