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2  睿能科技(603933)公司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9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78,625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70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20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10,508,200股减少至210,229,575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0,508,200元减少至人民币210,229,5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2023-040)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2023-04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

2、申报期间: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3、联系人:证券部

4、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

5、传真:0591-8788122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