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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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 下午14:00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注:①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9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②上述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8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培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徐培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徐培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公司对徐培龙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拟提名林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接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因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能国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贝能国际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提议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贝能国际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相关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贝能国际承担。在此额度内,由贝能国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贝能国际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不等同于贝能国际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贝能国际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月出生,本科。曾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晖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