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022年使用金额 | 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 | 期末余额 | ||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2020年非公开发行 | 82,245.49 | 881.35 | 74,684.09 | 8,183.33 | 0 | 0 | 0 | 259.42 |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中包括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2,867.42万元,其中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8,183.33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59.42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9.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当前账户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 496496185013000057905 | 2,169,690.55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 | 44193101040024427 | 424,554.25 | 活期 |
合计 | - | 2,594,244.8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183.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对博敏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与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理财产品名称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7天 | 1,000.00 | 1,000.00 | 4.77 | 0 |
2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800.00 | 800.00 | 3.66 | 0 |
3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800.00 | 800.00 | 3.94 | 0 |
4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 | 800.00 | 800.00.00 | 3.66 | 0 |
合计 | 3,400.00 | 3,400.00 | 16.03 | 0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2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金额为2,000.51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敏电子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敏电子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华创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华创证券对博敏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2,245.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183.3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867.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 否 | 54,031.00 | 43,847.49 | 43,847.49 | 6,180.13 | 44,567.62 | 720.13 | 101.64 | 2024年 | - | 项目处于建设期 | 否 |
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2,048.5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目取消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5,398.00 | 5,398.00 | 5,398.00 | 2,002.59 | 5,296.32 | -101.68 | 98.12 | -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33,000.00 | 33,000.00 | 33,000.00 | 0.62 | 33,003.49 | 3.49 | 100.01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4,477.52 | 82,245.49 | 82,245.49 | 8,183.33 | 82,867.42 | 621.9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发行时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245.49万元,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124,477.52万元。公司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取消了高端印制电路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调低了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公告第三节、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720.13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3.49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