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4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天恒讯”)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3年4月21日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一、对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 |||||||
公司 | 深圳博敏 | 100 | 87.60 | 5,000.00 | 2.00 | 5.43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 | |||||||
公司 | 江苏博敏 | 100 | 57.75 | 74,150.38 | 16.00 | 43.45 | 否 |
公司 | 君天恒讯 | 100 | 14.40 | 0.00 | 1.50 | 4.07 | 否 |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2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和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3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君天恒讯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君天恒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其他款项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2669432A注册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3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C栋2801成立日期:2007年5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伟浩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IC)、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电脑及周边设备、开关电源集成电路(IC)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购销;矿产品购销;通用设备、泵及液体提升机、液体气体过滤、净化机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到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维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
君天恒讯为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79,670.96万元,负债总额为11,469.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99.6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66.03万元,净资产为68,201.5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9,384.14万元,净利润为11,480.0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77,180.56万元,负债总额为7,419.1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63.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7,419.13万元,净资产为69,761.43万元,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2,166.19万元,净利润为1,87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
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公司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君天恒讯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君天恒讯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8,809.68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8,809.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不含本次担保)。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80,808.9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