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23年9月8日成立,本届监事会由信峰、宋志福、廖鹏先生三人组成,其中,廖鹏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信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9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信峰先生,出生于1981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全成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厂务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博敏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人力行政部总监,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监事。社会职务包括: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