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年26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先生和谢小梅女士(以下合称“实际控制人”)发来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人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徐 缓 | 70,661,419 | 11.08 |
2 | 谢小梅 | 39,035,380 | 6.12 |
合计 | 109,696,799 | 17.20 |
二、承诺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3年9月26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大宗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实际控制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