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7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已连续5年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决定更换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履行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立信中联以综合得分最高分中标。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天健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0月31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 | ||||||
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 |||||
首席合伙人 | 李金才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47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25人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34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2.72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39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8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0.34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 |||||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8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
曹玮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
邹阳先生,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杨铭姝女士,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3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35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减少
19.16万元。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等因素进行邀请投标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健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度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天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天健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感谢。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决定更换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履行邀请招标的选聘程序,立信中联以综合得分最高分中标。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聘任立信中联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进行了沟通,天健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