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查股网  2024-03-05  博敏电子(603936)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63)。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从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3月27日。

受二级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为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决定加大回购力度,同时结合资金安排计划,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原定的回购方案将在2024年3月27日前实施完成,修改后的回购方案由2024年3月27日延期至2024年9月26日完成。除此之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二)2024年3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完成,已实际回购股份13,6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回购最高价格为11.12元/股,最低价格为5.43元/股,回购均价为7.38元/股,累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100,979,064.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份回购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股份127,011,00719.9100
无限售股份511,012,09780.09638,023,104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7,625,1001.2021,315,4003.34
股份总数638,023,104100.00638,023,104100.00

注:2023年10月9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27,011,007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实现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9)。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690,300股,根据本次回购方案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即2024年3月5日至2027年3月4日)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转让或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