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6月7日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78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的份额为13,690,30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促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3,690,3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杨苏女士、曾铁城先生、廖鹏先生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根据管理委员会投票结果,选举杨苏女士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3,690,3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8、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9、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若获授份额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10、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变动等事项;
11、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2、提请持有人会议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13、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4、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5、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16、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7、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690,3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