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16  博敏电子(603936)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通过微信方式送达,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曾铁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的提议,同意选举曾铁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曾铁城先生,出生于1982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公司工程部经理兼ERP管理工程师,信息管理部经理,PCB信息管理中心高级经理。现任公司智能信息化总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铁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