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9  博敏电子(60393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4-09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上年末合伙人数量47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6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2023年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66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2.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29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27家
审计收费总额0.35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

曹玮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

李民聪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拟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邓超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及其他专项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10万元。上述费用系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收费水平、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执业规范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续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与公司过去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