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敏电子: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29  博敏电子(603936)公司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价格:由6.75 元/股调整为6.74 元/股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于2026 年9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3 月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6 年3 月3 日至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 何异议。

3、2026 年3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 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利的情形。

4、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议案。

5、2026 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 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6、2026 年5 月2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95 万股限制性股票、 524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5 月22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7、2026 年9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登 记事宜,现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6.75 元 \(/股-0.01 元/股 =6.74 元/股\)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 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1、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 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 理相关登记手续。

2、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博敏电子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管理办法》和《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