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000元丽岛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17股,占丽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295%。
? 本季度转股情况: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7,000元丽岛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541股,占丽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259%。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丽岛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992,000元,占丽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973%。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81号)同意,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丽岛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1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30,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12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丽岛转债”,债券代码“11368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丽岛转债自2024年5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
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股。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丽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19日调整为12.91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转股情况
丽岛转债的转股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9年11月14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8,000元丽岛转债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17股,占丽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295%。其中,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有人民币7,000 元丽岛转债转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541股,占丽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A股普通股股份总额的0.000259%。
(二)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丽岛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99,992,000元,占丽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 99.9973%。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2024年6月30日) | 本次可转债转股 | 变动后(2024年9月30日)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08,880,076 | 541 | 208,880,617 |
总股本 | 208,880,076 | 541 | 208,880,617 |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68881358
邮箱:webmaster@jsldxcl.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