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股份:关于解除部分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部分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唐山三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料”)
? 本次解除担保金额:人民币0.5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 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解除后,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原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股份”)于2023年3月22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向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人民币0.50亿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原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或等值外币,含存续担保余额)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为三孚新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1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二、担保解除的情况
近日,三孚新材料已将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全部结清,对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三、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三孚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9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