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及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332号)。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