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降职或离职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96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