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降职或离职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960股股份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