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与预留授予,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参照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01月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01月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审议相关议案,提请于2024年1月29日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3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