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当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豁免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时间紧急,豁免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并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会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上述工商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益丰药房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5年1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5年1月27日15:00时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3楼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