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雪龙集团(603949)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龙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雪龙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42,859,503.3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1,510,696.7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1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28,740.7917,669.8161.48
2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4,553.69542.4511.91
3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9,856.592,064.1620.94
合计43,151.0720,276.43--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从计划建设期

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40个月。

(二)第一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生产工艺调整以及宏观经济等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因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及市场需求的短期波动,公司放缓了吹塑系列产品扩产计划,导致该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用地被优先用于建设生产设施,公司对该项目部分设计方案进行相应优化调整,加之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导致该项目的投资

进度较慢。公司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经谨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的建设期。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概况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从计划建设期40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58个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在此前已延期的基础上再次延期18个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主要因近两年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商用车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项目产品的产能处于不饱和状态,所以公司放缓扩产计划,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用地被优先用于建设生产设施,由于近两年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等变化,募投项目的具体设计实施方案有所变化,对所需土地面积的要求有所增加,现有厂区预留土地无法完全满足全部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而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取得相关用地指标审批进度缓慢,导致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