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 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1号”文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66元,共计募集资金47,437.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85.95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3月5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第2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151.0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0,276.43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322.1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8.4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16.9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0,364.8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439.1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5,225.3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1 | F | 25,225.39 |
注1: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3亿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银行宁波北仑支行 | 03004064274 | 13,199,891.53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北仑新大路支行 | 385777609123 | 3,875,270.1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北仑支行霞浦分理处 | 39309001040006641 | 5,178,714.04 | 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2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 | |
合 计 | 252,253,875.67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23,000.00万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人 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到期年化收益率(%) | 截至本报告日是否已赎回 |
1 | 宁波银行鄞州中心区支行 |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22252 | 5,000.00 | 2022/11/2 | 2023/10/25 | 3.20 | 否 |
2 |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 |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22253 | 5,000.00 | 2022/11/2 | 2023/10/25 | 3.30 | 否 |
3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利“D282" | 5,000.00 | 2022/11/8 | 2023/10/25 | 3.20 | 否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0408 产品 | 5,000.00 | 2023/2/21 | 2023/10/24 | 1.50%-3.29% | 否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睿博系列久期配置指数23061号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3/5/5 | 2023/10/26 | 0.0%-无上限 | 否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3,151.07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64.8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 | 否 | 28,740.79 | - | 28,740.79 | 73.69 | 17,743.50 | -10,997.29 | 61.74 | 2024年12月 | [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 | 否 | 4,553.69 | - | 4,553.69 | - | 542.45 | -4,011.24 | 11.91 | 2024年12月 | [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856.59 | - | 9,856.59 | 14.71 | 2,078.87 | -7,777.72 | 21.09 | 2024年12月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3,151.07 | - | 43,151.07 | 88.40 | 20,364.83 | -22,786.24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主要因近两年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商用车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项目产品的产能处于不饱和状态,所以公司放缓扩产计划,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公司“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用地被优先用于建设生产设施,由于近两年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等变化,募投项目的具体设计实施方案有所变化,对所需土地面积的要求有所增加,现有厂区预留土地无法完全满足全部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而公司在宁波市北仑区取得相关用地指标审批进度缓慢,导致募投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展较慢,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 鉴于前述情况,为确保项目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从计划建设期40个月调整为计划建设期58个月(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系在此前已延期的基础上再次延期18个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无级变速电控硅油离合器风扇集成系统升级扩产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吹塑系列产品升级扩产项目均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