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雪龙集团(603949)公司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北仑区黄山西路21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贺财霖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情况、经营成果等,并发表如下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类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3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