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龙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4日、9月 28日、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市盈率偏高风险。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数据,公司的最新 市盈率为43.54,公司所处的汽车制造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21.69,高于同期行 业市盈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风险。截至2026年9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 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士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票142,279,928股, 占公司股比为67.52%。其余外部流通股占比为32.48%,相对较小,可能存在非理 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换手率较高风险。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连续5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换手率为14.19%,换手率大幅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 易风险。
公司产品未应用于当前市场相关热点领域。公司主营业务为商用车冷却 系统产品、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配套商用车、工 程机械、农业机械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不涉及当 前市场相关热点领域,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4日、9月28日、9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 露的事项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股价短期涨幅较大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连续5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为48.27%,股票价格涨幅较大,明显高于同期上证A股指数的涨
幅,未来可能存在短期上涨过快而引发的快速回落风险。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也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市盈率较高风险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数据,公司的最新市盈率为43.54,公司 所处的汽车制造业最新的静态市盈率为21.69,高于同期行业市盈率。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外部流通盘相对较小风险
截至2026年9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贺财霖先生、贺频艳女士、贺群艳女 士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票142,279,928股,占公司股比为67.52%。其余外 部流通股占比为32.48%,相对较小,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换手率较高风险
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换手率为 14.19%,换手率大幅上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五)公司产品未应用于当前市场相关热点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用车冷却系统产品、汽车轻量化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产品主要配套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 业务无重大变化,公司不涉及当前市场相关热点领域,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