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7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大千生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27)。
截至2024年6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