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威派格(603956)公司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资料及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范围之内,“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三、《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八、《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稳定运营和长期经营发展的实际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薪酬的考核与发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董事的薪酬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鲁桂华 明新国 沈 诚

日期:2023年 4 月 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