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9月
目 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 ...... 6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1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 |
3、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3年9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4、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
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对《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43.53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843.54万元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灌溉服务;移动终端设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灌溉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 |
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直饮水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843.53万元,股份总数为50,843.5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843.54万元,股份总数为50,843.5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银行信贷、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银行信贷、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具体内容一览表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 第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银行信贷、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银行信贷、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