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6月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 ...... 6
议案二 ...... 7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2:30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1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注销已终止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议案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4年6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
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注销已终止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145人,缴纳的认购资金为人民币843.08万元,对应股数为2,309,800股。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2024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决定提前终止“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将已终止的“远航一号”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2,309,800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并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上述股份注销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328.13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97.15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328.13万元,股份总数为50,328.13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97.15万元,股份总数为50,097.1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变更后的具体经营范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