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10-01  威派格(603956)公司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0月

目 录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4

议案一 ...... 6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会议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参加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主要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会人员情况。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推举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2、审阅会议议案,本次会议共计1项议案,具体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相关问题;

4、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签署表决票;

5、由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三、宣读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请大会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通过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宣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4年9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3、会议根据最终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超出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方面的具体情况

的,则建议该股东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议案一

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

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无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立信执业时间
项目合伙人葛伟俊2000年6月1996年2008年12月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磊2009年11月2008年2009年11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2009年3月2010年2010年6月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葛伟俊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2022年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3年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上海司南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2022年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年-2023年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2023年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上海健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1年-2022年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1年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3年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年-2023年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年-2023年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确定。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和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中和和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综合实力、人员配置、质量管理、执业记录、工作方案、商务报价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考评,最终评定中标候选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选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