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派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派格可转换公司债券债权清偿事项的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债权清偿的决策程序与工作进展
1、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8日和2024年6月28日发布《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披露了公司注销部分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有关事项,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相应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2024年8月12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已有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所持威派转债。
2、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权清偿事项,公司已披露了清偿工作计划,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3、目前,债券清偿最终登记事宜已完成,公司已根据清偿程序正式启动清偿款项支付及相关债券注销工作。因可转债处于持续交易状态,预计本次对债权人清偿金额为本金1,356,000元,清偿债券注销张数为13,560张。
二、本次债权清偿情况
(一)本次债权清偿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通知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8日和2024年6月28日披露了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相关公告,截至2024年8月12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所持威派转债。
(二)本次债权清偿的数量和金额
根据已登记的债权清偿申报,本次预计清偿的可转债张数为13,560张,清偿本金1,356,000元,利息以第四年票面利率1.8%计息,即每张债券利息为100×1.80%×t/365(t为计息天数,即自2023年11月9日至注销完成日)。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债权清偿事项是上市公司以保障债权人的清偿权利、尊重债权人的意愿为原则实施的,债权清偿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权清偿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钟 俊 张星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