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2  哈森股份(603958)公司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06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并对预案作相应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月25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开展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落实,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查和落实,部分内容还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5个交易日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