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目 录
一、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二、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
2、《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1008号公司会议室会议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30
(一)现场会议
1、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4:30,其中14:00-14:25,与会股东代表签到,领取会议材料;14:30会议开始。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玉珍先生
(二)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交易系统平台:2024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2024年9月30日9:15-15:00。
会议议程:
一、14:30现场会议正式开始,报告现场股东到会情况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休会、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网络投票和最终投票结果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布本次股东大会最终投票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十三、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在会议召开前到达会场,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对于累积投票议案,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该议案应选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该议案下的候选人。
七、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议案一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变更为现金
收购资产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快交易进程、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经审慎考虑,并与交易对方充分讨论后,公司计划终止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并拟调整为以现金方式收购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45%的股权、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5.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现金收购资产”)。本次现金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55%股权、江苏朗迅65.2%股权。与本次变更调整前的交易方案相比,此次变更调整将降低收购股权的比例,减少交易标的,减少交易金额,支付方式由发行股份变更为现金收购,并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调整后的现金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变更调整后,公司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将不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现金收购资产的交易事项将按照资产收购程序继续推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并变更为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议案二
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以合计支付35,832.00万元现金方式购买:(1)周泽臣、苏州晔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永强和王永富4名股东持有的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股权;(2)河南省朗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苏朗迅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55.2%(以下简称“江苏朗迅”)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控制苏州郎克斯55%股权和江苏朗迅
65.2%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森股份关于现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