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基础上,新增人民币2亿元的理财额度,总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下同)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人民币2亿元,增加后总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增加后的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2、委托理财额度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3亿元的基础上,新增2亿元的理财额度,总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理财品种
理财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增加后的理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增加后的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可能低于预期。
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在上述额度内适时适量购入理财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且存在着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具体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部进行审
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审批。
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保证理财程序合规。
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