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科技: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诉讼所处阶段:诉前调解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173,586,600.54 元
●对公司影响:公司与本次诉讼相关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就与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法院已受理,诉前调解案号:(2023)鲁04诉前调66号。
二、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理由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73,586,600.54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5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1月1日的欠付工程款利息16,753,484.85元(计算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暂计至2023年11月1日,以173,586,600.54为基数,按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计算)。
3、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
2015年6月3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合同编号为BLJY2015-18SZ的《山东省滕州瑞达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聚丁烯-1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承包人,被告为发包人,原告负责承建发包人6万吨/年聚丁烯-1生产装置(一期)、生产辅助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合同总价款为26,970万元。2017年12月30日,原被告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将《承包合同》价款调整至248,352,500元,同时约定最终价款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2019年4月10日,原告向被告提交结算书,被告确定审核金额为247,136,300元。截至2021年4月,被告共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73,549,699.46元,尚欠工程款173,586,600.54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支付。被告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益,给原告的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处于诉前调解阶段,诉讼结果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与本次诉讼相关的各项工作正积极进行,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