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5  大理药业(60396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54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南亚风情置业有限公司七彩云南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6,128,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1.064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君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尹翠仙女士、曾继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56,128,30099.99982000.0002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00.00002001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4、5、6、

7、8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明、沈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