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5: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证券代码:400260 证券简称:大药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年12月3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第18号解释”)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调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