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5: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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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8 月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口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君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6,12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 人,出席4 人;董事尹翠仙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杨君祥先 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曾继尧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曾立华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0 人,列席0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2026 年8 月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56,128,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4%;反对股数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6%; 弃权股数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旭峰、周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