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

查股网  2023-12-16  法兰泰克(603966)公司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法兰泰克股票代码:603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兰泰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法兰泰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上海志享上海志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法兰泰克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金红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4******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金红萍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法兰泰克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钱雨松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法兰泰克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金红萍无限售流通股81,856,84522.7310%63,826,84517.7242%
陶峰华无限售流通股50,337,66513.9783%50,337,66513.9783%
上海志享无限售流通股46,846,27613.0088%46,846,27613.0088%
一致行动人合计179,040,78649.7181%161,010,78644.71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已披露的前次权益变动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1、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6月30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213,315,819股变更为214,918,74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06,571,89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9597%被动稀释为49.5871%,权益减少0.3726%;

2、2021年8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14,918,743股变更为300,319,4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增加(合计149,200,654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5871%被动增加为49.6807%,权益增加0.0936%;

3、2021年8月5日至2023年6月26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300,319,440股变更为300,328,6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49,200,654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6807%被动稀释为49.6791%,权益减少0.0015%;

4、2023年7月4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300,328,671股变更为360,111,00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增加(合计179,040,7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6791%被动增加为49.7182%,权益增加0.0391%;

5、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31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360,111,005股变更为360,111,65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合计179,040,786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9.7182%被动稀释为49.7181%,权益减少0.0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

转让方为:金红萍

受让方为:钱雨松

2、协议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1)转让股份数量:18,03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8%。

(2)股份转让价格:7.19元/股,转让总价为129,635,700.00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的1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确认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的10%;受让方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向转让方支付剩余80%的股权转让价款。

(4)资金来源:受让方自筹。

(5)股份转让的登记安排: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的规定,共同办理申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文件后尽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不减持承诺: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5、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协议的变更:本协议书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书执行。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另一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金红萍女士于2023年12月15日与钱雨松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红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8%),以7.19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钱雨松先生,钱雨松先生以自筹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81,85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310%,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峰华先生、上海志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志享”)合计持有公司179,040,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718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63,82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42%,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61,010,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14%。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出具日,金红萍女士质押法兰泰克股份5,880,000股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18%,占法兰泰克总股本的比例为1.63%;上海志享质押法兰泰克股份36,648,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8.23%,属于为公司发行法兰转债的担保质押,占法兰泰克总股本的比例为10.18%。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法兰泰克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涉及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四、协议转让股份的出让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转让后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峰华先生、上海志享共同持有法兰泰克股份161,010,786股,占法兰泰克总股本的44.7114%,仍为法兰泰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金红萍女士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交易法兰泰克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2023 年 12 月 15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法兰泰克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8207206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股票简称法兰泰克股票代码6039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红萍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限制性股票增发被动稀释、大宗交易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金红萍:持股数量:81,856,845 持股比例:22.73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流通股 金红萍:持股数量:63,826,845 持股比例:17.724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时间:2023年12月15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况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红萍: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