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泰克: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3-049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红萍女士于2023年12月15日与钱雨松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红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68%),以7.19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钱雨松先生。金红萍女士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63,826,845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7242%;钱雨松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18,03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68%。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金红萍女士于2023年12月15日与钱雨松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金红萍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8,0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0068%),以7.19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钱雨松先生,钱雨松先生以自筹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81,85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7310%,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峰华先生、上海志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志享”)合计持有公司179,040,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18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金红萍女士持有公司63,826,8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242%,金红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61,010,7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14%。
本次权益变动前钱雨松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钱雨松先生持有公司18,03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068%。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金红萍 | 81,856,845 | 22.7310% | 63,826,845 | 17.7242% | -18,030,000 | -5.0068% |
陶峰华 | 50,337,665 | 13.9783% | 50,337,665 | 13.9783% | 0 | 0 |
上海志享 | 46,846,276 | 13.0088% | 46,846,276 | 13.0088% | 0 | 0 |
一致行动人合计 | 179,040,786 | 49.7181% | 161,010,786 | 44.7114% | -18,030,000 | -5.0068% |
钱雨松 | 0 | 0 | 18,030,000 | 5.0068% | 18,030,000 | 5.006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 金红萍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 | 330724******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 | 钱雨松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320525****** |
国籍 | 中国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
转让方为:金红萍受让方为:钱雨松
2、协议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1)转让股份数量:18,03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68%。
(2)股份转让价格:7.19元/股,转让总价为129,635,700.00元。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的1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确认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的10%;受让方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向转让方支付剩余80%的股权转让价款。
(4)资金来源:受让方自筹。
(5)股份转让的登记安排: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各方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的规定,共同办理申请,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文件后尽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不减持承诺:受让方承诺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5、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协议的变更:本协议书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书执行。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书项下的任何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怠于配合,而致使另一方义务难以履行的,怠于配合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增加)》。
4、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