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物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30  中创物流(603967)公司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志扬先生,199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8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董秦川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信永中和提供的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提供的项目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查阅公开信息,邀请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到公司会议室进行现场陈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照会计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